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残疾人政策 >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开展第19次全国“爱耳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8-09-29
  • 来源:
  • 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 26434

陕残工委办发〔2018〕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开展第19次全国“爱耳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日是第19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是:听见未来,从预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省19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国残联等15个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第19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8]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政府残工委要充分认识听力残疾预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工作在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同步够格奔小康工作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当地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主题,召开有关协调会议,按照各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施策,强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安全生产和保障、环境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康复服务等体系建设的落实,做好遗传、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设区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当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夯实分工和责任,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当地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举措,大力宣传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生命周期预防听力残疾的方法和手段,推动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听力残疾防控和服务体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省级届时也将举办大型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创新宣传口号的传播形式,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特别要做好听力残疾高发地区、领域及围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营造关爱、帮扶听力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四、及时总结,上报资料

各地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8年3月6日前报陕西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联系人:乔瑾

 话:029-86399569

 址:西安市朱宏路53号

 编:710016;

电子邮箱:10qiaojin@163.com

 

 

            陕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发布 :系统管理员

推荐新闻

× 分享到微信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底部版权

版权所有: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备案序号:陕ICP备10200557号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内

网站管理及技术支持: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电话:029-87292111

  • 微信公众号
    查看公众号
    陕西残联
  • APP下载
    APP下载
    精准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