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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陕残联办〔2014〕43号】

  • 发布时间: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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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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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残联坚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三个依托、两个整合”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省残疾人事业呈现出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迈出了新步伐。

一、康复

2013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康复服务。大力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做好儿童残疾预防,起草了《关于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

社区康复工作实现全覆盖,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1282个,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8769名。

23个县的29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1018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49个,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4302例;为902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2497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55名;对3764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1个,县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24个。年度机构新收训聋儿626名,在训聋儿951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264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08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97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93个;培训各级肢体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52人次;全省共对9422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421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323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2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2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9个;培训各级智力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256人次;全省共对3357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61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全省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已经实现全覆盖,对20.27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58.18%,显好率达到66.73%,社会参与率达到55.24%,肇事率0.12%;解除关锁病人138人;对16543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

建立了2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省级机构对282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全面启动“关爱重残共享阳光”重度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55396件,其中装配普及型假肢1371例,装配矫形器782例,验配助视器3100件。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200人次。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67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3个,在校生106人;其中聋高中2个,在校生98人;盲高中1个,在校生8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8个,在校生1399人,毕业生1223人,其中997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291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30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三、就业

认真落实《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基地)申报指南》,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7条促进残疾人就业举措。城镇新安排7866名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13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289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80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2710人,辅助性就业52人。城镇就业人数10.63万人;70.51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53.43万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80,其中残联兴办21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59个,12337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3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016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85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304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79个;有15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城乡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省残联协调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自201411日起对18周岁以下生活困难的三级以上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8.94万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33.99%。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73万重度残疾人,全部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100%。有2.69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 3.33万人。

34.52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33.23%。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重度残疾人7.87万,其中7.37万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3.61%10.62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9.67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6.73万,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19.99万人;城镇7.19万和农村31.69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3123人和21218人;76.92万和447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9.73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开展了“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 128个,共为819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61个;日间照料机构20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47个。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75万人。

五、扶贫开发

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确定每年在全省建立省级扶贫基地不少于20个、县级基地不少于30个的目标,省财政分别补贴省级30万元、县级15万元。协调省住建厅下发《关于优先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通知》。

23.72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8.62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6653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13750名农村残疾人, 1166个单位和6167名个人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98个,安置3632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10022名残疾人。

完成44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4,042.73万元,5675名残疾人受益。

六、宣传文化

省残联首次联合省文化厅举办全省残疾人文化建设培训会,提出了“一纳入三依托”的工作思路,即将残疾人文化工作纳入全省文化工作范围同步实施,依托全省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依托全省文化机构阵地健全残疾人文化服务网络、依托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各项文化活动。省残联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举办第八届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300多名残疾人演员进行了472个节目的展示,艺术形式之广泛、演出质量之高堪为历届之最。我省代表团在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各三个,三等奖六个,团体总分二等奖,创历届最好成绩。省残联协调省广播电视台首次对省“两会”进行了电视手语同步直播。

省级中央媒体采用稿件214件,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403件,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省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个。

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1088件,报刊专版11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8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9个,建立地市级新促会3个。

省级和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已达到18个,省、市共举办残疾人文化周36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6个,成立残疾人艺术团队5个。

七、体育

我省运动员在国内外多项体育赛事中获得金牌28枚、银牌9枚、铜牌17枚。其中,在我省首次派员参加的第二十二届夏季听障奥运会上,我省运动员汪子翔夺得男子游泳1金、1银、2铜的好成绩。

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43次,参加人数3800人,残疾人体育示范点25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89人,残疾人体育比赛8次,参与的残疾人运动员213人次,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25个,聘任教练员12人。

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64次,参加人数3149人,残疾人体育示范点28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83人。

八、维权

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起草了《陕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多次与省法制办协调,将《办法》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配合省发改委编写了《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章。

县级以上人大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12次,政协视察和专题调研12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44次,参加人数2.01万人;开展法律培训班27次,参加人数2169人。

全省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25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4,办理案件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07个,办理案件646件,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8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33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出台了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13个;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43个;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30次,无障碍培训80人次;为1091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19697名残疾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447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76万人次,其中集体访10批次,134人次。

九、组织建设

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省级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元月起,对全省残疾人专职委员施行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基层残疾人组织更加规范,队伍更加稳定。注重培养、推广先进典型,在全省20个县(区)、102个乡镇(街道)、1009个村(社区)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点”活动,为全省残疾人工作树立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典型。

9个地市级残联的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61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543个,已建率达到99.49%,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663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8156个,已建率达到99.64%,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8746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4640人。各级残联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分级分类培训形式举办培训班1721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2.61万人次。

省级以下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87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市辖区专门协会已建比例100%;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9.28%。

十、服务设施建设

截止2013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6个,总建设规模14.69万平方米,总投资31,195.31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9个,总建设规模2.90万平方米,总投资4,492.66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7个,总建设规模9.33万平方米,总投资12,396.30万元。

十一、事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134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省级残联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44人次;地市级举办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301人次。

全面推进网站建设。全省残联系统已开通公众服务网站64个,其中,省级、地市级及杨陵区、韩城市残联全部开通网站,县级残联开通网站51个。各级残联共有160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2013年省级及地市级残联开设网站技术培训班13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达325人次。

发布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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