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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希望之家”伤友生活重建带头人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8-07-06
  • 来源:
  • 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 1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康复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康复部,黑龙江垦区残康复部、肢残人协会:

  根据“十三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国残联开展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工作安排,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中国残联康复部、中国肢残人协会、北京新生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定于2018年共同举办希望之家伤友生活重建带头人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6月20日至74日(含报到和撤离);

  二、培训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东胜悦伴湾养老公寓(石家庄翟营北大街与光华路口北行300米紫金公园东北角,0311-67260999)(见附件1)。

  三、报名对象

  (一)具备工作条件和人员的希望之家脊髓损伤者;

  (二)胸腰髓脊髓损伤者或颈髓7以下已完成医疗康复,生活自理者;

  (三)年龄20岁至45岁之间;

  (四)目前没有压疮、泌尿系统感染及传染病;

  (五)每省、市两个名额。

  四、培训内容

  (一)通过7个维度的课程全面提高培训人员的个人能力、组织能力、专业能力、行为能力和培训能力;

  (二)提高个人生活能力的课程;

  (三)提高理论知识体系的课程;

  (四)培养教学能力的课程;

  (五)培养残障意识的课程;

  (六)培养心理辅导能力的课程;

  (七)培养社会融入能力的课程;

  (八)培养组织规划能力的课程。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中国残联、中国肢协网站下载(http://www.cappd.org/);

  (二)各省(区、市)残联、肢协请于6月1517点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邮件至中国肢协;

  (三)培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残联承担;

  (四)陪护人员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撤离,如有提早和延迟,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发布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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